招標內容:圖紙范圍內全部工程詳見工程量清單 投標申請人資格要求:(一)投標人應是按照招標公告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單位。
(二)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,且具備以下要求的承擔本項目的資質條件、能力和信譽:
資質條件: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(含)以上資質,并同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(fā)的安全生產許可證。
財務狀況:財務狀況良好,有足夠的流動資金。
信譽要求:近3年內無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未出現(xiàn)責令停產停業(yè)、吊銷許可證或者執(zhí)照等情形。
人員要求: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市政公用專業(yè)貳級以上(含)注冊建造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,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B本。
業(yè)績要求:已竣工的項目單項合同額在100萬元(含)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。
其他要求: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。
(三)不接受聯(lián)合體投標。
(四)不接受分公司投標。 投標申請人需提交資料:(一)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(報名)原件(法定代表人除外)及身份證復印件(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單位公章);
(二)營業(yè)執(zhí)照證書復印件(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單位公章),報名攜帶原件或原件副本;
(三)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(含)以上資質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,報名攜帶原件或原件副本(資質證書根據建辦市函[2016]462號文件相關規(guī)定,外地進京建筑業(yè)企業(yè)報名可不攜帶原件);
(四)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,報名攜帶原件或原件副本;
(五)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,報名攜帶原件或原件副本;
(六)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,報名攜帶原件或原件副本;
(七)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專業(yè)貳級以上(含)注冊建造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,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(B本)復印件加蓋公章,報名攜帶原件或原件副本,項目經理不在施的承諾(格式自擬)加蓋單位公章;
(八)外地進京建筑業(yè)企業(yè)應在北京建立企業(yè)管理檔案,且已取得建設主管部門頒發(fā)的有效期內的《北京市建筑業(yè)企業(yè)檔案管理手冊》原件及復印件(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);
(九)近三年內(2014年3月31日至2017年3月31日)類似業(yè)績的中標通知書及合同協(xié)議書,報名攜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;
(十)投標人認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以上材料要求左側膠裝成冊并編制目錄。 投標報名時間:2017年4月24日 9:00 至 2017年4月28日 16:00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:2017年4月28日 9:00 至 2017年5月2日 16:00 招標文件售價:¥500.00 元整 招標文件購買地點:車公莊大街甲4號物華大廈A座A818 開標時間:2017年5月18日 9:30 開標地點:朝陽區(qū)北苑路甲78號 備注:報名截止最后一天需要統(tǒng)一現(xiàn)場報名,報名時間為14:30-17:00地址在北苑路甲78號(辛店村公交車站往北50米路東側)核驗原件等報名資料;核驗無誤后方可購買文件,否則無法直接領取文件。 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:2017年5月18日 9:00 至 2017年5月18日 9:30 |